蝦米其實到了的世界盃足球賽


 


就緊盯著電視不放了 時時刻刻盯著電視了


 


下班也趕著回家看 朋友約也絕不出門


 


ha ha ha 無意見發現原來我們也有比賽


 


大家有機會也可以去看看唷 ^^


 


 


2012第四屆福斯盃少年足球賽




  • 比賽日期:2012/11/10、11/11、11/24、11/25


  • 比賽地點 : 台北市 百齡足球場


  • 福斯盃少年足球賽競賽規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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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主 旨:基於足球運動的推廣及向下紮根的理念,特別舉辦Volkswagen Junior
    Masters 福斯盃少年足球賽,讓全國各地對足球有興趣的國小學童透過競
    賽的過程學習成長。
    一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委會
    二、主辦單位:香港商標達國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    三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足球協會
    四、贊助單位:台灣阿迪達斯股份有限公司、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    五、參加資格:
    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於民國89(西元2000)年9 月1 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    (二)請以學校或俱樂部(自組球隊)名義,均可報名,不限性別,但不可跨隊重
    複報名,報到時應攜帶『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(需有照片)正
    本』
    六、比賽方式:分二階段進行
    (一)第一階段:於11/10~11/11 採分組循環積分賽制(32 隊取16 隊)
    (二)第二階段:於11/24~11/25 採分組循環積分賽制(預賽),再進行8 強淘
    汰賽制(決賽)。
    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/21 日止,請以E-mail 或傳真報名,逾時不予受理。
    八、報名規定:
    (一)本賽制以32 隊為限,如參加隊數超過,將公開抽籤決定,(前3 屆參加
    過隊伍無需抽籤。)
    (二)抽籤日期及領隊會議於 10 月 26 日舉辦,地點為Volkswagen 內湖展示
    中心,比賽通知於10 月 31 日於Volkswagen 官網公告。
    (三)如參賽隊未達預定球隊數時,主辦單位有權重新安排賽程,再另行公佈。
    (四)球員名單及球衣號碼於領隊暨抽籤會議結束後,不得更改,決賽時不適
    用此規定。
    (五)請下載報名表並以E-mail 或傳真方式報名,主旨註明福斯盃少年足球賽
    報名,報名後請電話確認。
    (六)請檢附報名表乙份,球員資料請依球衣號碼由小至大順序填寫,每隊可
    報球員十五人,職員3 人。
    (七)聯絡方式: 電話:【02】8253-5285 分機10 劉小姐 / 分機11 余小姐
    傳真:【02】8253-5287 E-mail:chowente@ms32.hinet.net
    (八)比賽日期:
    第一階段:101 年11 月10、11 日
    參賽隊伍(A.B.C.D.組)於11/10 日上午8:00 前報到。
    參賽隊伍(E.F.G.H.組)於11/11 日上午8:00 前報到。
    第二階段:101 年11 月24、25 日
    參賽隊伍於11/24 日上午8:00 前報到。
    (九)比賽地點:台北市百齡足球場
    (十)比賽場次與時間:詳情請見附件
    九、比賽相關規定:
    (一)根據11 人制足球規則,辦理二階段賽事。
    (二)比賽用球,採用4 號皮質比賽型足球。
    十、比賽細則:
    (一)比賽依據國際足球協會FIFA 規則實施。
    (二)出賽球員,應攜帶『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(需有照片)正本』
    於賽前20 分鐘至紀錄台備查,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(出場球員不足
    7 人時該隊以棄權論,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)。
    (三)分組積分賽及預賽每場比賽為20 分鐘,不分上下半場;決賽為30 分鐘,
    冠軍賽為40 分鐘,各場次均分上下半場,中場休息5 分鐘。
    (四)比賽期間替換人數每場每隊最多可替換3 人, 比賽球員被替換出場後不
    可再替換入場。
    (五)當場參賽人員才能進入球員席及技術區域,並遵守足球規則『 技術區域
    條款 』之規定,尊重裁判的判決,配合第四裁判管理,球隊教練團應有
    義務協同大會工作人員共同管控該區秩序。
    (六)凡上場比賽球員之球衣號碼(守門員若擔任普通球員時球衣號碼需相同)
    與報名之號碼不同者,該場比賽不得出賽。
    (七)各球隊預賽比賽時,依領隊會議確定登錄之球衣顏色出賽,若未登錄者,
    需配合已登錄球隊之顏色,若二 隊皆未登錄,必須攜帶兩套不同顏色球
    衣,賽程排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,賽程排在後者穿著淺色球衣。決賽時
    將穿著大會贈送之球衣參賽。
    (八)凡比賽中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,除取消其繼續比賽之
    資格外,已賽成績不予計算,若是已進入八強之球隊將收回大會所贈送
    之球衣。
    (九)因故逾規定比賽時間10 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,如經向大會提
    出具體說明,並查證屬實者,仍取消其繼續比賽及受獎資格(已賽成績
    不予計算),惟不另議處。
    (十)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,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,已賽成績不予計算。
    (十一)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、毆打對方職隊員或侮辱裁判情事,需送大會競
    賽 委員會議處,情形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或本會紀律委員會處理。
    (十二)比賽中,如遇二次黃牌(不同場次)被警告之球員,應『自動停賽』一場,
    再黃牌警告時,則應再『自動停賽』一場;比賽中被裁判罰出場之球員,
    應『自動停賽』一場,又被黃牌警告時,則應再『自動停賽』一場(預賽
    紅黃牌不被列入決賽計算)。
    (十三)比賽中被裁判『警告』或『判罰出場』之球員,競賽委員會需視情節輕
    重,加重處罰或增加停賽場次。
    (十四)比賽期間,如遇球隊隊職員發生違紀違法情事,需由大會競賽委員會議
    處,情形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或本會紀律委員會處理。
    (十五)比賽期間,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,應按裁判判罰為終決,參賽球
    隊對當場比賽規則事項判罰有疑問時,得依競賽規程第二十條規定程序
    向大會提出。
    十一、名次判別:
    (一) 第一階段:
    (1)101 年11 月10 日進行
    1. 每組4 隊,分A.B.C.D.4 組,積分最高的前2 名晉級第二階段,勝一場
    得3 分,敗一場0 分,和局各得 1 分。如兩隊積分相同時,依序比較該
    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判別之。如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
    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又相同時,則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,以此類
    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    (2)101 年11 月11 日進行
    1. 每組4 隊,分E.F.G.H.4 組,積分最高的前2 名晉級第二階段,勝一場
    得3 分,敗一場0 分,和局各得 1 分。如兩隊積分相同時,依序比較該
    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判別之。如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
    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又相同時,則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,以此類
    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    2. 如同組兩隊以上積分相同,則以抽籤決定晉級隊伍。
    〈二〉第二階段:
    1. 預賽:每組4 隊,分A.B.C.D.4 組,積分最高的前2 名晉級決賽,勝一
    場得3 分,敗一場0 分,和局各得 1 分。如兩隊積分相同時,依序比
    較該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判別之。如循環賽中關係
    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又相同時,則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,
    以此類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    2. 如同組兩隊以上積分相同,則以抽籤決定晉級隊伍
    3. 決賽及冠亞軍賽為淘汰賽制:
    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,不延長比賽,兩隊各派5 人直接踢罰點球決定
    勝負。
    十二、申訴:比賽除資格問題,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外,其他申訴事件,
    應由領隊或總教練於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用書面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
    伍仟元整,交由大會處理,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,保證金沒收,凡申訴案件
    以大會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
    十三、獎 項:
    (一)冠軍隊伍:冠軍獎盃一座、獎牌、獎學金五萬元,球員每人獲得adidas
    球鞋一雙、球衣、球褲。
    (二)亞軍隊伍:亞軍獎盃一座、獎牌、獎學金三萬元、比賽用足球10 顆,球員
    每人獲得adidas 鞋袋、球衣、球褲。
    (三)季軍隊伍:季軍獎盃一座、獎牌、獎學金一萬元、比賽用足球10 顆,球員
    每人獲得adidas 護脛、球襪。
    (四)參加獎: 參賽32 隊每人獲得精美禮品一件。
    十四、其 他:
    (一)比賽期間如發生嚴重違紀事件,除按大會競賽規程議處外,並依據本會球
    隊隊籍管理辦法,移送紀律委員會議處。
    (二)凡正在被判罰球監之職隊員,不得報名參加比賽。
    (三)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,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競賽工作人員「拍
    照存證」以備查核,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;凡經審查確定球員身份
    資格不符,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,並送大會競賽委員會議處。
    (四)各球隊預賽參賽費用全部自理;本會辦理團體傷害險,參賽球隊若需其他
    相關保險請自行辦理。進入決賽後將由大會提供住宿,於25 日進行決賽。
    (五)第一階段參賽隊伍,大會提供中午餐食,不提供住宿。
    (六)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、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及
    日期。
    (七)未竟事宜細項,請洽詢活動報名小組:【02】8253-5285 分機10 / 1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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