蝦米其實到了的世界盃足球賽
就緊盯著電視不放了 時時刻刻盯著電視了
下班也趕著回家看 朋友約也絕不出門
ha ha ha 無意見發現原來我們也有比賽
大家有機會也可以去看看唷 ^^
2012第四屆福斯盃少年足球賽
- 比賽日期:2012/11/10、11/11、11/24、11/25
- 比賽地點 : 台北市 百齡足球場
- 福斯盃少年足球賽競賽規程
主 旨:基於足球運動的推廣及向下紮根的理念,特別舉辦Volkswagen Junior
Masters 福斯盃少年足球賽,讓全國各地對足球有興趣的國小學童透過競
賽的過程學習成長。
一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委會
二、主辦單位:香港商標達國際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三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足球協會
四、贊助單位:台灣阿迪達斯股份有限公司、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五、參加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於民國89(西元2000)年9 月1 日(含)以後出生者。
(二)請以學校或俱樂部(自組球隊)名義,均可報名,不限性別,但不可跨隊重
複報名,報到時應攜帶『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(需有照片)正
本』
六、比賽方式:分二階段進行
(一)第一階段:於11/10~11/11 採分組循環積分賽制(32 隊取16 隊)
(二)第二階段:於11/24~11/25 採分組循環積分賽制(預賽),再進行8 強淘
汰賽制(決賽)。
七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/21 日止,請以E-mail 或傳真報名,逾時不予受理。
八、報名規定:
(一)本賽制以32 隊為限,如參加隊數超過,將公開抽籤決定,(前3 屆參加
過隊伍無需抽籤。)
(二)抽籤日期及領隊會議於 10 月 26 日舉辦,地點為Volkswagen 內湖展示
中心,比賽通知於10 月 31 日於Volkswagen 官網公告。
(三)如參賽隊未達預定球隊數時,主辦單位有權重新安排賽程,再另行公佈。
(四)球員名單及球衣號碼於領隊暨抽籤會議結束後,不得更改,決賽時不適
用此規定。
(五)請下載報名表並以E-mail 或傳真方式報名,主旨註明福斯盃少年足球賽
報名,報名後請電話確認。
(六)請檢附報名表乙份,球員資料請依球衣號碼由小至大順序填寫,每隊可
報球員十五人,職員3 人。
(七)聯絡方式: 電話:【02】8253-5285 分機10 劉小姐 / 分機11 余小姐
傳真:【02】8253-5287 E-mail:chowente@ms32.hinet.net
(八)比賽日期:
第一階段:101 年11 月10、11 日
參賽隊伍(A.B.C.D.組)於11/10 日上午8:00 前報到。
參賽隊伍(E.F.G.H.組)於11/11 日上午8:00 前報到。
第二階段:101 年11 月24、25 日
參賽隊伍於11/24 日上午8:00 前報到。
(九)比賽地點:台北市百齡足球場
(十)比賽場次與時間:詳情請見附件
九、比賽相關規定:
(一)根據11 人制足球規則,辦理二階段賽事。
(二)比賽用球,採用4 號皮質比賽型足球。
十、比賽細則:
(一)比賽依據國際足球協會FIFA 規則實施。
(二)出賽球員,應攜帶『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(需有照片)正本』
於賽前20 分鐘至紀錄台備查,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(出場球員不足
7 人時該隊以棄權論,爾後各場次均不得出賽)。
(三)分組積分賽及預賽每場比賽為20 分鐘,不分上下半場;決賽為30 分鐘,
冠軍賽為40 分鐘,各場次均分上下半場,中場休息5 分鐘。
(四)比賽期間替換人數每場每隊最多可替換3 人, 比賽球員被替換出場後不
可再替換入場。
(五)當場參賽人員才能進入球員席及技術區域,並遵守足球規則『 技術區域
條款 』之規定,尊重裁判的判決,配合第四裁判管理,球隊教練團應有
義務協同大會工作人員共同管控該區秩序。
(六)凡上場比賽球員之球衣號碼(守門員若擔任普通球員時球衣號碼需相同)
與報名之號碼不同者,該場比賽不得出賽。
(七)各球隊預賽比賽時,依領隊會議確定登錄之球衣顏色出賽,若未登錄者,
需配合已登錄球隊之顏色,若二 隊皆未登錄,必須攜帶兩套不同顏色球
衣,賽程排在前者穿著深色球衣,賽程排在後者穿著淺色球衣。決賽時
將穿著大會贈送之球衣參賽。
(八)凡比賽中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,除取消其繼續比賽之
資格外,已賽成績不予計算,若是已進入八強之球隊將收回大會所贈送
之球衣。
(九)因故逾規定比賽時間10 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,如經向大會提
出具體說明,並查證屬實者,仍取消其繼續比賽及受獎資格(已賽成績
不予計算),惟不另議處。
(十)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,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,已賽成績不予計算。
(十一)比賽期間如遇球員互毆、毆打對方職隊員或侮辱裁判情事,需送大會競
賽 委員會議處,情形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或本會紀律委員會處理。
(十二)比賽中,如遇二次黃牌(不同場次)被警告之球員,應『自動停賽』一場,
再黃牌警告時,則應再『自動停賽』一場;比賽中被裁判罰出場之球員,
應『自動停賽』一場,又被黃牌警告時,則應再『自動停賽』一場(預賽
紅黃牌不被列入決賽計算)。
(十三)比賽中被裁判『警告』或『判罰出場』之球員,競賽委員會需視情節輕
重,加重處罰或增加停賽場次。
(十四)比賽期間,如遇球隊隊職員發生違紀違法情事,需由大會競賽委員會議
處,情形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或本會紀律委員會處理。
(十五)比賽期間,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罰,應按裁判判罰為終決,參賽球
隊對當場比賽規則事項判罰有疑問時,得依競賽規程第二十條規定程序
向大會提出。
十一、名次判別:
(一) 第一階段:
(1)101 年11 月10 日進行
1. 每組4 隊,分A.B.C.D.4 組,積分最高的前2 名晉級第二階段,勝一場
得3 分,敗一場0 分,和局各得 1 分。如兩隊積分相同時,依序比較該
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判別之。如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
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又相同時,則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,以此類
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(2)101 年11 月11 日進行
1. 每組4 隊,分E.F.G.H.4 組,積分最高的前2 名晉級第二階段,勝一場
得3 分,敗一場0 分,和局各得 1 分。如兩隊積分相同時,依序比較該
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判別之。如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
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又相同時,則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,以此類
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2. 如同組兩隊以上積分相同,則以抽籤決定晉級隊伍。
〈二〉第二階段:
1. 預賽:每組4 隊,分A.B.C.D.4 組,積分最高的前2 名晉級決賽,勝一
場得3 分,敗一場0 分,和局各得 1 分。如兩隊積分相同時,依序比
較該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判別之。如循環賽中關係
球隊之勝負球差、進球數又相同時,則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點球,
以此類推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2. 如同組兩隊以上積分相同,則以抽籤決定晉級隊伍
3. 決賽及冠亞軍賽為淘汰賽制:
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,不延長比賽,兩隊各派5 人直接踢罰點球決定
勝負。
十二、申訴:比賽除資格問題,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外,其他申訴事件,
應由領隊或總教練於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用書面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
伍仟元整,交由大會處理,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,保證金沒收,凡申訴案件
以大會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
十三、獎 項:
(一)冠軍隊伍:冠軍獎盃一座、獎牌、獎學金五萬元,球員每人獲得adidas
球鞋一雙、球衣、球褲。
(二)亞軍隊伍:亞軍獎盃一座、獎牌、獎學金三萬元、比賽用足球10 顆,球員
每人獲得adidas 鞋袋、球衣、球褲。
(三)季軍隊伍:季軍獎盃一座、獎牌、獎學金一萬元、比賽用足球10 顆,球員
每人獲得adidas 護脛、球襪。
(四)參加獎: 參賽32 隊每人獲得精美禮品一件。
十四、其 他:
(一)比賽期間如發生嚴重違紀事件,除按大會競賽規程議處外,並依據本會球
隊隊籍管理辦法,移送紀律委員會議處。
(二)凡正在被判罰球監之職隊員,不得報名參加比賽。
(三)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,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競賽工作人員「拍
照存證」以備查核,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;凡經審查確定球員身份
資格不符,取消該隊所獲之成績,並送大會競賽委員會議處。
(四)各球隊預賽參賽費用全部自理;本會辦理團體傷害險,參賽球隊若需其他
相關保險請自行辦理。進入決賽後將由大會提供住宿,於25 日進行決賽。
(五)第一階段參賽隊伍,大會提供中午餐食,不提供住宿。
(六)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因天氣、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臨時更換比賽場地及
日期。
(七)未竟事宜細項,請洽詢活動報名小組:【02】8253-5285 分機10 / 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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